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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2,81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10,000股的88.201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1,811,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7%。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1,201,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98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0,198,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4%。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61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1,61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3%。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11,003,108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52,81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邓克尔律师、吴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农兴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路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299,453.72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验资报告。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4.8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09.4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94.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14.8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90.9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454.00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其中现金管理余额合计37,900.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农兴中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程序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包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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