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8,55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0,979,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70,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80%。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7,570,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70,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0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2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48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0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7%;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0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2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丁同文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0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2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6%;反对4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491,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5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11,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48%;反对58,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5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4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剩余160名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从388,905,564股变更为386,893,064股,注册资本从388,905,564元变更为386,893,0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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