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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月28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8

  2、投票简称:合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11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359,282,219.05元,营业利润1,175,647,819.07元,利润总额1,176,262,892.74元,净利润900,111,760.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603,235.02元,基本每股收益1.0393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09,313,828.2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7,603,235.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1,309,387.86元,减去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931,382.8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25,599,680.34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764,092,152.90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3,291,8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城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9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0,567.2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567.2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592.14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159.3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340.6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66.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8,907.1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159.3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4月20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21年4月20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的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皖天然气、合肥城建、设计总院、中旗股份、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小六汤包、禾昌聚合、华海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精达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提名的董事秦震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8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4、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45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本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6%。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

  2、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人民币1.78亿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4个月,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284.8万元。

  3、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工程质保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36,872.70元,担保期限24个月,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303,727.42元。

  4、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72,515元,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158,587.73 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向控股股东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计划概述

  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担保。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核每一笔担保申请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担保事宜。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385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庆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36,207,599.41元,净资产为662,302,463.52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070,354,715.02元,净利润为325,767,607.85元。

  2、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9日设立,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庆生,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和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室内装饰工程;工程项目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物业管理。

  3、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巢湖市琥珀新天地项目的开发运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02,606,211.43元,净资产为174,201,857.44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52,231,194.06元,净利润为60,583,762.53元。

  4、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何轶鸥,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725,957,084.94元,净资产为1,827,380,179.20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649,082,440.08元,净利润为79,095,060.7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9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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