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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90版)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90版)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在疫情、中美贸易战和科技战的前提下,公司的经营环境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但在全体锐明人的共同努力下,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依然取得了正增长。营业收入实现16.09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实现2.35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20.61%。

  国内经济虽然在全球范围内恢复最快,但由于政府和社会资金大量用于抗疫,客运类运输公司因疫情原因本身经营困难,以及疫情带来的社交阻断等各种影响,国内的整个行业市场规模出现了调整。面对这一历史性困难,公司组织资源对各种市场机会进行跟进和保障,得益于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和更好地贴近用户解决问题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额虽然有一定的下降,但是头部市场地位仍然存在,业务下滑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落地时间延后,市场需求端的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得益于人工智能在解决用户问题产生效果显著和海外本地化渠道建设进展顺利,报告期内,海外市场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在校车车载执法抓拍解决方案和货运高级辅助驾驶两个市场,获得了重大突破。2020年,海外收入7.37亿元,同比增长49.31%,其中受疫情影响,通用产品销售占比同比下滑33.22%,但行业化销售占比从2019年的12.04%提升至2020年的45.26%,海外本地化行业销售大幅提升。

  长远来看,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智能交通领域,受技术驱动、需求驱动及政策驱动的影响,整个行业依然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和快速发展的趋势。首先,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从需求侧拉动了行业的发展,市场规模逐年放大。政府主管部门面临的安全生产及行业规范的监管压力巨大,各类运输企业面对复杂的竞争环境,数字化转型是必然手段。其次,以即将落地的新《道条》、新国标《GB/T 19056》为代表的法规和标准,以“新基建”为代表的国家经济政策,鼓励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整体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以安全治理、行业监管、环保和收费等为出发点的城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车联网项目逐渐增多。还有,5G、AI及大数据、万物互联等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交通运输安全及管理能够“从被动到主动”、“从事后证据到事中干预”、“从印象管理到数据驱动的精细化管理”使行业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

  另外,作为城市治理的万物互联解决方案的试点,公司的环卫业务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运输的智能化监管,推出了能够切实解决城市环卫管理痛点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有望在未来的巨大市场中取得业绩突破。

  得益于公司长期在研发上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及解决方案全面实现了升级改造和范围拓展,行业定位从“商用车安全及信息化”,逐步升级为“交通运输业的运营安全及数字化转型”。同时,加上公司较为健全的销售网络渠道优势及以柔性智能制造为依托的供应体系能力,也为公司的收入增长带来了保障。

  (1)长期坚持研发高投入,加快5G、AI及大数据、万物互联等技术研发,并在各种场景落地应用

  至2020年年底,公司研发人员共计672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支出达2.11亿,较上年同期增长24.32%,持续的高额研发投入,是公司产品保持高附加值的保障。

  报告期内,5G、AI及大数据、物联网终端及开放性平台研发方向上的投入是公司研发重点投入领域。

  首先,在原有人工智能全领域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各方面能力建设,包括应用场景理解及产品规划能力、视频优化能力、自动化数据采集及标注能力、核心智能算法人才增加等;

  其次,在大数据、5G及物联网终端等领域,依托核心客户和用户,利用带有边缘计算的物联网终端采集大量数据,利用4G/5G实现快速通信,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价值挖掘和管理闭环,逐步形成了物联网及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体系。

  分层的开放性研发平台是2020年及未来几年内的战略投入重点。一方面,因数字化转型本身的个性化、碎片化、快速变化的特点,与合作伙伴合作为最终用户提供全套解决方案就变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芯片行业发展变化快,并因中美科技战等因素带来各种挑战,快速切换芯片方案的能力变得很必要。分层的开放性研发平台可以帮助公司面对这些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分层的开放性研发平台已经产生了明显的效果:主要产品的芯片方案顺利完成切换并形成批量交付,同时,支持核心合作伙伴基于公司的开放平台,发展出最终用户满意的货运交通安全及企业闭环管理解决方案。

  (2)贴近用户,深挖行业痛点

  需求个性化、碎片化、快速变化是交通运输业的运营安全及数字化转型的领域的核心特点。围绕用户痛点打造定制化解决方案是公司成功关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行业解决方案团队专业化建设、营销一体化变革,形成了围绕用户需求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的机制;基于分层的开放性研发平台,发展出了“中央研发突破核心技术并形成平台能力、解决方案团队实现产品化开发、市场项目应用开发团队和核心客户实现项目定制开发”的三级开发模式,深化设计了各类成熟解决方案的同时,使得产品更能适应灵活多变的用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还着力打造和提升了各类核心解决方案,确保公司销售业绩持续提高:

  大幅度提升了商用车高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智能能力,并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类营运车辆,帮助行业改善驾驶安全水平;

  发展出行业领先的校车车载执法抓拍方案,并在海外大规模应用,显著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

  大幅度扩展了城市公交行业解决方案的范围,从驾驶安全及公交调度,拓展为以“车、场、站、人”为核心交通安全及公交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货运解决方案也得到了大规模落地,成为公司业绩的主要引擎之一;

  出租&网约、“两客一危”、渣土等行业监管解决方案通过应用深度人工智能,继续引领行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运输的智能化监管智能化解决方案成功获得应用,有望在未来的巨大市场中取得业绩突破。

  (3)推动海外业务本地化建设,推动行业应用出海销售

  海外各地因思想、文化上的差异,销售活动的有效开展难度较大。为快速融入当地文化,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动海外本地化建设:外籍员工人数初具规模,这些同事在疫情期间有效地开展了工作。

  公司继续大力发展适用于海外各地市场需求的本地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校车车载执法抓拍市场获得突破性成功,实现了大规模商用;货运、公交市场规模稳定快速增大;出租、警用解决方案顺利开展;通过大幅度提升产品本地化水平,有力地提升了行业化解决方案在海外本地的竞争力。

  2020年,海外收入7.37亿元,同比增长49.31%,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1.53%,销售占比首次超越国内,。在行业和解决方案方面,因前期公司在海外持续的进行本地业务布局和持续的进行本地化投入,效果显现,加上新增了大量的货运、出租、公交行业方案、校车抓拍解决方案等领域的业务落地,海外业务呈现了较快发展速度。

  (4)持续推动管理变革,提升管理能力

  2020年公司持续推行各项管理变革,包括:

  a、持续推行营销一体化变革项目:在营销体系内构建“铁三角”(AR、SR、FR),加强从线索到现金的全流程管理,开展“AR\SR\FR”能力培养项目,提升一线整体解决方案销售能力,让销售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每一个环节信息无缝融合,为公司销售打造一个闭环的平台型生态运营系统;

  b、夯实IPD变革项目:优化IPD中需求管理流程、项目管理流程以及产品规划等主流程,加强产品经理、SE、开发代表关健人才能力培养项目,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

  c、优化组织能力变革项目:通过“战区做实、组织做扁”的架构优化策略,推动优质资源匹配到一线,让听得到见炮火的人决策,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及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d、推动人才梯队建设项目:加大优秀干部“内培外引”及“之”字型任职的策略,提升整组织战斗力;推行人才“活水计划”,把优秀的产品人员走向战区、研发人员走向产品,提升销售一线整体能力;

  (5)打造智能化生产制造能力,提高产能和效率

  在工业4.0的驱动下,制造工厂正朝着智能工厂方向转变升级。2020年我们重新构建了IMS等信息系统,并开始逐步导入了物联网、云端计算、大数据、AI视觉等技术在生产场景中应用,并购入了一些自动化设备和自动化线体,提高了质量、产能和效率。

  (6)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公司以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为基准打造符合前装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IPD流程变革持续深化及CMMI 5级的管理要求落地确保产品高质量的研发输出。作为解决方案提供商,锐明管理和辅导供应链的合作伙伴一同推进质量改进,确保物料输入质量稳定。ITR流程保证客户及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改进和闭环验证。公司建成了专业的汽车电子检测实验室,2019年通过了CNAS认证,2020年通过了CMA认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产品质量验证能力。基于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系统化能力优势,公司组建的实验室被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认定为“人工智能工程中心”。

  针对交通运输业的运营安全及数字化转型产品的小批量、多品种、质量要求高、交付响应快、产品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特征,公司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客户需求,除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外,还通过升级制造水平来做到生产过程能力的提升。

  针对碎片化的市场需求,导致产品型号繁多,在交付上,小批量,多批次的行业特点,生产线全部采用ESOP全部实现自动化功能测试,产品老化环节实现了全过程实时监测,并在检验环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检验方法,消除检验员的人为检出波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二节(五)。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7家,减少1家,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基于公司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各业务板块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任笛女士、涂成洲先生、孙本源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34,877,005.4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41,776,069.58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141,776,069.58元为基准 ,扣除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77,606.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89,698,974.11元, 减去本年度派发2019年度股利人民币69,12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8,177,436.73 元。

  董事会决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董事会决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5万元/年(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赵志坚、望西淀、刘文涛、孙继业、刘红茂和吴明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

  与会董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赵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望西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孙继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刘红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吴明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的附件。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向怀坤先生、刘志永先生和金振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

  与会董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向怀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志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金振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的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本源先生、涂成洲先生和任笛女士连续任职已满6年,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孙本源先生、涂成洲先生和任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建议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21年5月1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同意提名蒋明军先生、谢长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在此,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蒋明军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1997年8月-2002年7月服务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数字视听事业部,任硬件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职硬件部经理、整机设计部经理,现任职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蒋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长朗先生:1959年生,中国香港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注册税务师。1978年-1996年4月从事审计、会计、税务及顾问工作;1996年5月-2004年1月服务于福群集团公司,曾任职财务及行政副总裁;2014年3月-2015年5月出任福群集团总裁私人助理;现任福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顾问。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具体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谢长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赵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望西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刘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孙继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刘红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吴明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向怀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刘志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金振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 选举蒋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2 选举谢长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5、6、7、8、10、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 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96897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infomax@streamax.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

  电话:0755-33605007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0

  2、投票简称:锐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苏岭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苏岭丹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苏岭丹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苏岭丹女士,公司监事、行政部经理,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2009年11月服务于深圳市众焱传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任行政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12月至今服务于公司,任公司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苏岭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嘉通投資有限公司、刘文涛先生及蒋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股东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刘文涛先生及蒋明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23%,上述股东计划在2021年1月20日-2021年7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54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通知函》,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比例差异系取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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