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沈利刚、陈思华、张丽莎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签字会计师张丽莎女士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莎变更为梅军锋。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梅军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梅军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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