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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6,8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234.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97.0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4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97.0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47.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347.6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并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宁,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路静茹,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1.2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对致同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事前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9、10、11、12、13、14、15、16、17、18、19、2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8、19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1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联系邮编:102200

  联系电话:010-60735920-830

  传真:010-89700424

  联系人:王丽莉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磊先生,董事长助理刘峰先生(若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下午17:3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jbalance@balanceme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王丽莉

  联系电话:010-60735931

  传真号码:010-89700424

  电子邮箱:bjbalance@balancemed.cn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88198                                      公司简称:佰仁医疗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了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涛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保持较好态势,一季度营业收入5,224.58万元,同比增长120.80%(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长66.30%)。其中,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94.40%(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491.93%)。

  公司2020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本报告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51.72万元,降低了利润相关指标。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4.50万元,同比增长173.86%;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股,同比增长184.0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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