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首次发行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56亿美元;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10.85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境外全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中票计划发行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中票计划发行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首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00%。发行人及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发行票据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本次发行票据的上市于2021年4月22日开始生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本次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金额合计5亿美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作为担保人与纽约梅隆银行(作为信托人)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票据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债务融资涉及对外担保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四)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3049号),对公司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进行不超过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无异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1、名称: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地点: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公司负责人:阎峰

  4、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及债务融资

  5、注册资本:1美元

  6、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7、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末,被担保人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的资产总额124.54亿港元,负债总额85.43亿港元,资产净额39.11亿港元;2020年实现总收入5.41亿港元,净利润3.8亿港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被担保人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的资产总额124.68亿港元,负债总额85.57亿港元,资产净额39.11亿港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实现总收入0.4亿港元,净利润为零。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签署的《担保协议》,本公司就境外全资附属公司GUOTAI JUNAN HOLDINGS LIMITED就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00%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债务融资涉及对外担保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2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4.78亿元(按2021年3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5713折算,下同),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373.53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2.53%,均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票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包括本次票据本金、利息等)5.56亿美元,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36.54亿元。该笔担保发生后,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85亿美元(含本次担保),折合人民币71.3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9%,均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