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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龚艳女士及独立董事陈文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2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关联董事谢凡先生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担保借款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10套自有房产向深圳市益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鸿电子”)抵押担保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为本次抵押担保借款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鉴于公司董事刘萍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丹邦投资集团执行董事,董事谢凡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丹邦投资集团监事,本次抵押担保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向益鸿电子抵押担保借款事项已经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抵押担保贷款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抵押权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抵押权人基本情况

  1、抵押权人:深圳市益鸿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929B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鹏基商务时空大厦1510A

  4、法定代表人:郝昕

  5、注册资本:2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8年7月8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1年6月21日至2051年6月21日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0元,投资收益205,819,956.70元,净利润146,957,590.33元和净资产832,858,063.15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448,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其中已质押股份6,845 万股,质押比例68.14%。

  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益鸿电子签订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本次抵押担保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主要用于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及相关银行借款利息,以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2、本次借款利率按年息12.2%计算,借款满三个月后可以提前还款,不满三个月时利息按三个月计算,到期后本金与利息一次结清;如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本金与利息,则按偿还本金金额及延期天数给付贷款人利息。利息的计算,与本合同前面利息一致;

  3、本次抵押担保借款由丹邦科技提供名下10套房产(具体情况以合同清单为准)作为抵押担保品,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为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无偿为公司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借款事项系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次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公司100%持有,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8,032.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97%,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1.3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5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1,91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丹邦投资集团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10,310股, 通过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221,400股,合计减持股份20,931,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丹邦投资集团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丹邦投资集团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3月12日,丹邦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43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上述被动减持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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