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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4月26日起,度小满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的基金

  二、 本次优惠费率活动适用基金

  三、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1年4月26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度小满网上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度小满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具体折扣费率以度小满安排为准。其中,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度小满,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度小满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最低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最低定投起点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金额不超过5万元。敬请投资者留意。

  5、度小满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请以度小满的公告为准。

  6、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关于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15:00起至2021年4月21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45,959,521.49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81,476,830.27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82%,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81,476,830.27份,表决结果为:81,476,830.2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4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继续运作,并且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日常投资管理运作。

  根据《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的说明》(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3月22日公告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四)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2021年4月22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期披露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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