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09:15至2021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效平。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52,153,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62%,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51,844,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30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60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9%。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决定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
7、“关于公司更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2,14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5%。
⑶表决结果: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名称由“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HANDA WI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WIT DYNE HEALTH CO.,LTD”。
三、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宿扬帆、张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