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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7,609,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0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12家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0,747,663股已于2020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63,396,174股。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总股本增加76,195,4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39,591,574股。自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7,609,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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