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363,235,3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9%,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62,423,635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78%,占公司股的13.76%;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63,235,389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拍卖公司股东林文昌先生所持有的107,179,326股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冠福,证券代码:002102)的通知。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延时除外)在泉州中院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1641)进行司法拍卖,将公开拍卖林文昌先生所持有的107,179,326股公司股票,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
一、被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与四笔明细合计数的差额系因计算中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司法拍卖中,以拍卖公告发出之日(2021年4月2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90%乘以股票总数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依法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泉州中级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1641)或与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联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363,235,3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9%,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62,423,635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7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6%;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63,235,389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拍卖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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