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70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新股。
2018年4月,公司向王志成、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7家/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11,081,369股,且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王志成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王志成作出承诺: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票自兴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兴民智通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兴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承诺。
3、2018年,王志成因将公司转给供应商的5000万元保证金以个人名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构成资金占用。截至2018年12月17日,前述资金已全部归还,并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补偿期间资金利息。2020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上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706,6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数据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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