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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文征,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财务总监潘清心女士、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保荐代表人吕泉鑫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云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下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综合授信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用本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届时根据公司和银行的协商情况而定。

  为保证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授信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的具体授信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授信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公司将使用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作为本公司签发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不包括票据池融资业务)。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公司的上述质押开票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此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向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建设提供融资保障,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莞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莞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莞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陈莞女士的原定任职日期为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莞女士自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陈莞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睿峥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郭睿峥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本次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睿峥,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07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现兼任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郭睿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睿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睿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电子测试仪、电子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电子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从事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及维护、软件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技术服务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正式生效施行,《公司章程》原条款(即原第十三条)同时废止。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的基础上,拟对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调整方案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调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岗位价值及能力确定其薪酬水平。遵守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四、董事薪酬调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总额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

  (1)基础薪酬:

  基础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

  (2)绩效奖金:

  根据个人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年初设定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奖励,年终兑现。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3、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方案的薪酬金额为税前人民币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聘人员薪酬或津贴参照上述标准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的,有助于提升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销售网络,拓展电商渠道,增强公司终端及海外市场销售能力,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福建星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星云国际贸易”),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106室;

  5、法定代表人:杨倩;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经济贸易咨询;贸易经纪;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销售代理;寄卖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通过设立星云国际贸易,借助互联网快速便捷、无时间和地域限制的特点,打造电商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控制运营成本,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便捷和保障;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销售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在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际市场销售服务网络。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星云国际贸易的设立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之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管理、营销、人才、外汇、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会以谨慎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公司将加大优秀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加强子公司内部控制及成本管理,保持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持续关注,努力减少外汇波动给子公司带来的影响,最终提升子公司经济效益。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星云国际贸易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星云国际贸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性、稳定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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