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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彬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彬霞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彬霞女士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彬霞女士所负责的公司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进行。截至本公告日,陈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31,014,8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3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30,929,3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 .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同意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430,0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提案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设立基金管理子公司的提案

  同意2,430,99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段丙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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