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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珠海中心3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张葵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八、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32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47人,较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89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刘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张庆瑞,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75万(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局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5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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