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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1-010)。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拟与长兴鑫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长贸易”)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鑫长贸易向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欠款额度不高于5,000万元,最长单笔欠款时间为60天。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鑫长贸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合同金额为37,483.58万元,不超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鑫长贸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申请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5,000万元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8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34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11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68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1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4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5.10%。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6.31%。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9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拟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在7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江西慧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4月22日,公司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爱康能源与张家港农商行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内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7,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爱康能源的担保合同金额为66,715万元,不超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爱康能源的担保额度75,000万元。本次担保的共保情况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2日,公司与张家港农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爱康能源与张家港农商行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内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7,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本次担保的共保情况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爱康能源借款提供最高额7,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8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34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11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68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1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4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5.10%。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9亿元。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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