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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124,48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8号《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万股,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36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6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邱子欣、丁京林等146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4,124,48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7889%,将于2021年4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邱子欣、李益民、高永忠、李莎燕、赵义勇、赵灵芝、叶祥忠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担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丁京林、吴燕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且未出现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就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泰生物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份的股东均已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泰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124,482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7889%;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注1:股东邱子欣、李益民、李莎燕、叶祥忠、赵义勇、赵灵芝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2:2021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丁京林、高永忠、吴燕霞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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