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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鄢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秀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秀松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6 年启动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一致性评价工作,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函〔2017〕209号),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规定,尽快启动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即莎普爱思滴眼液)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在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公司成立了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推进有关工作。公司组织有关各方面对面讨论项目,督促临床合同研究组织(CRO) 进一步加快临床研究工作,与组长单位积极沟通加快临床进度,以争取尽快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评价结果。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9家单位已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其中南昌市第一医院等6家单位已启动筛选招募工作。

  2、关于委托理财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5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0年8月28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052)。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1年4月16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022)。

  报告期内,公司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的情况。相关委托理财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挂牌出售强身药业100%股权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挂牌转让后续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强身药业100%股权。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推进强身药业股权转让挂牌事宜,调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具体挂牌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待受让方确定后,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交易对象、价格及相应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并进一步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受让方签订相应产权交易合同。上述调整的最终方案、产权交易合同的签订及生效以另行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身药业股权挂牌转让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同意将强身药业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8,200.00万元。本轮挂牌公告期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8日,挂牌底价为8,200.00万元。现挂牌程序已完成,挂牌期内征集到吉林省岳氏天博医药有限公司一个意向受让方,摘牌价格为8,200.00万元,公司拟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胡建辉先生因出差、董事汪为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葛盛芳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温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林秀松先生、副总经理吴建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个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青、纪宇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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