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79 公司简称:山大地纬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李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墨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上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进度放缓。本年度该不利影响因素已基本消除,预计二季度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半年期公司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上述为基于当前形势下作出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请以届时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13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15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郑永清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永光先生,财务中心总经理王墨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2:00 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周四)15:3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dareway.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8520577
电子邮箱:ir@dareway.com.cn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10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合伙人232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服务范围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二勇先生,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薇女士,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女士,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大华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12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881,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66,740.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014,459.89元。截至2020年7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61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 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80,014,459.89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7,881.57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上述项目登记备案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章行审投资备【2019】6、7、8、9号),项目建设期为2年,原预计完工时间为按照备案日期进行确定的时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均晚于备案日期;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于年度内到账时间较晚,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上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及辅助设施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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