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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水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叶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叶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SCX2014(JXT)字第12号-1-[02212]的《四川信托天府聚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并于同日签署了《预期年化收益率申请协议》。上述信托合同对应的信托期限为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6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7.6%,公司购买金额为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兑付的信托产品购买金额的20%即1,000万元的本息10,381,041.10元,剩余4,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未能如期兑付。

  公司于2020年6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在5,000万元范围内的诉讼财产保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了裁定,并出具了(2020)川01民初3415号《民事裁定书》,对四川信托有限该公司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431020100100829196账户的5,000万元存款进行了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

  截至2021年3月31日,鉴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已被四川省银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接管,公司根据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对信托产品未兑付的4,000万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尚未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水福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2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经监事审议、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2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拟为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开展热卷套期保值业务,且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有效期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2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联合工程”)拟为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成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设备成套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作为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 12 月13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现因其业务快速发展,原有银行授信额度均为信用授信额度较小,远不能满足现有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为满足后续业务开展需求,申请通过母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提高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1号5幢3层3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冶国

  主要股东: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占股比为100% 。

  经营范围:服务:机电成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高低压电器,阀门及管件,保温耐火材料,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信用等级:AAA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担保期限: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均为对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9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29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全资子公司期货账户,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在场外市场进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业务是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加工,热轧板、小口径钢管和型材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2021年生产所需要的钢材用量预计在23万吨左右,全年钢材采购成本约20亿元左右,由于钢材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钢材备库及提前向钢厂锁定钢材等措施,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和库存价值的缩水风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钢材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一步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卷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钢材存数及预计采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开展热卷套期保值业务,且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上述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期限:业务开展有效期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和公司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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