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29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变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69,225.89万元,较年初增加22,715.08万元,增幅48.84%,主要是预付项目收购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7,810.85万元,较年初减少5,721.45万元,减幅42.28%,主要是支付上年度绩效奖金所致。

  (3)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1,162.12万元,较年初减少106,911.33万元,减幅41.43%,主要是归还项目融资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82,82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737.66万元,增幅168.51%,主要是本期竣工结算的房地产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153,87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363.19万元,增幅187.54%,主要是本期竣工结算的房地产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15,01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428.97万元,增幅848.61%,主要是本期竣工结算房地产项目土增税增加所致。

  (4)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4,78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12.33万元,增幅50.76%,主要是本期推售新盘增加营销费用所致。

  (5)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1,58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2.78万元,增幅85.90%,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8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55.41万元,减幅92.44%,主要是上年同期发生新冠抗疫捐赠支出1,000.00万元。

  (7)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6,77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75.63万元,增幅2,348.33%,主要是本期结算的房地产项目因溢价收购资产所得税的影响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21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45.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349.39万元,减幅117.35%。主要是本期支付项目地价款增加所致。

  (2)2021年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41.55万元,增幅72.77%。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员工跟投退出款所致。

  (3)2021年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164.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1,900.93万元,减幅2,506.00%。主要是本期归还项目融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包括前海阳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5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顺利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受理,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2016年8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额度调整为不超过35.11亿元,全部用于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已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送中国证监会,该项目已于2016年9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与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贾帅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1-3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8〕3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权产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