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于2021年4月20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裁定批准,详见公司于4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要求,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大阳沟44号的江苏院所有的不动产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拍卖,拍卖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0时至4月29日10时。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院所有的不动产
(一)土地权属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秦国用(2015)第11547号;
地类用途:科教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面积:3081.7平方米;
终止日期:2054年10月7日
(二)不动产情况
坐落:南京市白下区大光路大阳沟44号
房屋用途:办公
建筑面积:2831.3平方米
宗地面积:3205.2平方米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2004年10月8日起至2054年10月7日
证明号:白转字第237496号(宁秦201511547,
江苏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拍卖价格信息
评估价:3428万元;起拍价:3428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拍卖时间
2021年04月28日10时至2021年0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必要说明
拍卖标的已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根据南京中院已批准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受偿方案,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担保财产的变现范围内优先清偿,如担保财产变现以后无法足额清偿该类债权,则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截止2020年末拍卖标的账面价值为121.74万元(经审计),本次拍卖评估值为3428万元。
拍卖标的非公司经营场所,若本次拍卖成交后,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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