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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程序,并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79985694J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住所申报)

  5、法定代表人:陈海燕

  6、注册资本:陆亿壹仟柒佰伍拾壹万捌仟柒佰叁拾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 1992 年 09 月 23 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批发零售:水暖器材、自来水供水设备;净水设备零售与安装;注册水表表后管网探漏;零星供水工程安装;二次供水水池保洁、水样监测、设施维护;净水剂检测;自来水加工与供应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和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业控股”)预计本年度新增短期借款不超过1.8亿元,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需要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近日,水业控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水业控股提供2250万元、1500万元的贷款,公司针对上述主合同分别与民生银行佛山分行、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伟峰

  3、成立日期:2010年02月10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3号

  6、经营范围:市政供水业投资、运营、管理;批发零售:水暖器材、自来水供水设备;广东省范围内呼叫中心服务;净水设备零售与安装;注册水表表后管网探漏;零星供水工程安装;二次供水水池保洁、水样监测、设施维护;集中式供水(公共供水,由分公司经营);市政工程施工;自来水加工与供应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水业控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水业控股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民生银行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最高债权本金额(22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管理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担保责任的范围。

  (2)建设银行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8,0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民生银行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建设银行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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