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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货币资金余额减少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导致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较多、支付募投项目款以及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 2: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由于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所致,尤其以军工类客户为主的自产业务回款集中在第四季度,前三季度销售收入金额通常多于销售回款金额,使得期末自产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度末增加较多;

  注4: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苏州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和直流滤波器项目持续投入导致工程余额不断增加所致;

  注5:使用权资产系公司经营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包括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日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及租赁预付款金额;

  注6:短期借款期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所需流动资金较多,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进行适当补充所致;

  注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超过因业务需要新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注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支付了上年末余额中的2020年年度奖金所致;

  注 9:应交税费期末增加主要系公司2021年3月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2020年12月增加较多,计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所致;

  注10:租赁负债系公司本期末租赁合同项下尚未支付的经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公司本期自产业务实现收入36,34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88%,主要系军工行业延续去年下半年的高景气度,下游客户需求持续旺盛所致;代理业务实现收入22,873.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1%,主要系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范围扩大导致销售收入增长较多所致。自产业务收入和代理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使得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1%;

  注2:公司本期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毛利水平保持稳定,这也使得本期营业成本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增速低于营业收入主要系成本水平相对较低的自产业务收入增速高于成本水平相对较高的代理业务收入增速使得成本结构变化所致;

  注 3:税金及附加大幅增长主要系销售收入的较快增长导致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大幅增加,导致以其为缴纳基数的附加税随之大幅增加所致;

  注 4: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将依据销售收入计算的销售人员提成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计入公司营业成本项目,而上年同期该等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

  注 5: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上年底投入生产后办公楼折旧费用以及人工成本增加较多所致;

  注6:研发费用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当期新增研发项目较多以及鸿远苏州投产后也开始了项目研发工作,人工成本和直接投入费用随之大幅增加所致;

  注 7:财务费用净收益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当期利息费用随着银行借款增加而增加以及利息收入随着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下降而减少所致;

  注 8: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注 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大幅增加,导致当期计提坏账损失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所致;

  注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对预计可变现净值较低的原材料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注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当期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使得经营性资金占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当期支付募投项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以及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需要增加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闯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卢闯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卢闯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卢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4月26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5月6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收件人:张成

  联系电话:010-52270567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箱:603267@yldz.com.cn

  邮政编码:1026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卢 闯

  2021年4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闯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鸿汇荣和2021年度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鸿汇荣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汇荣和”)

  ● 2021年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鸿汇荣和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鸿汇荣和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鸿汇荣和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视各金融机构的审批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办理鸿汇荣和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担保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如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对上述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鸿汇荣和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上海鸿汇荣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2弄1号501-1室

  法定代表人:刘利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鸿汇荣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鸿汇荣和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鸿汇荣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46,611.97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01%,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6,611.9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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