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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8日停牌1天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9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康美、股票代码为60051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 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ST康美”

  (二) 股票代码仍为“600518”

  (三)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9日

  二、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以前年度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一)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条和第13.3.2条的有关规定,按照第13.1.4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8日停牌1天,于2021年4月29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1年度公司将对整体经营业务采取“聚焦优势实业、强化规模商业、盘活潜力产业、清理边缘副业”的经营策略,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对于非主营业务,一方面减少资源投入,稳定维持业务;另一方面,在夯实、发展中医药核心业务的基础上,瘦身健体剥离非核心业务,加快采取市场通行的做法进行债务重组以减轻债务压力,努力实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目标。

  五、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 其他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是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截止目前,因公司资金流紧张,公司未能按期筹措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和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兑付资金。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于2021年4月25日触发交叉保护条款提前到期。

  (三)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七、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

  (三)咨询电话:0755-33187777

  (四)传真:0755-86275777

  (五)电子信箱:kangmei@kangmei.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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