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6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有效票数为8票,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中炬高新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1-28号);
表决结果:6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余健华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建议到今年11月董事会届满后,再提出增补。”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建议保持本届董事会稳定,做好换届衔接工作。”
二、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中炬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29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正文同步披露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中炬高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30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建议保持本届董事会稳定,做好换届衔接工作。”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9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以8票全部赞成、监事会以3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修订了准则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租赁业务的判断原则。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模型,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租赁负债通常分别非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在利润表中,承租人应当分别列示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与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在财务费用项目列示。
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按本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租赁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选择采用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方法,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1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美味鲜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2021年4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翠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分别要求本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三块面积为1,043.8251亩、1,129.6675亩及797.05315亩的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给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5号)与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6号)。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案件中前两块土地案件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第三块土地案件处于管辖权异议二审审理阶段。本公司账面不存在上述三块土地使用权,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亦无与案件相关往来余额。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经营情况的补充说明
营业收入方面
2021年1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63亿元,同比增加1.10亿元,增幅9.51%。其中公司本部营业收入 818.91 万元,同比增幅36.10%;美味鲜公司营业收入12.35亿元,增幅10.01%;中汇合创营业收入39.26万元,同比减幅95.50%;中炬精工营业收入1,722.54万元,同比增幅23.90%。
利润方面
2021年1季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87亿元,同比减幅16.3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5亿元,减幅15.17%。其中公司本部亏损1,248万元,同比增亏1,048万元;美味鲜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8亿元,减幅8.97%;中汇合创亏损37.69万元,减幅120.67%;中炬精工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4.41万元,同比减幅80.57%。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7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有效票数为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及年初至本季度末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8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的8名董事以6票赞成,2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余健华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建议到今年11月董事会届满后,再提出增补。”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建议保持本届董事会稳定,做好换届衔接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目前在任董事8人。现经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3票赞成,2票反对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余健华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对本次提名提出反对意见,董事会现拟提名何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秦志华先生和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认为:“何华女士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具有较丰富的业务开拓及管理才能,能胜任新职务。
根据有关人员简历,董事候选人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都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同意提名何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认为:“对上述议案,本人认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建议本次不予增补,保持董事会稳定,做好换届衔接工作。”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华女士,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先后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财务经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资金经理、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部总经理助理。
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汕头市宝能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星砺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宝能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贵州宝能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烟台宝能物流有限公司、昆明宝能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宝时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0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2票反对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电子邮箱:zqb@jonjee.com
5、传真:0760-85596877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电子邮箱:zqb@jonjee.com
传真:0760-8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邮编:528437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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