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铭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9月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于2021年3月10日完成可转债发行,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3,429,570,000.00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8%,不低于10%,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已达标。公司拟按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量640.3万股的35%,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向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涉及股票数量为224.105万股。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65,700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7,745,520股。详见公司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1-03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仔细审阅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审议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石孟国先生因参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6日、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股份数量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包括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三部分,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环旭电子A股普通股股票,预计三期总量不超过640.3万股,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
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分别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比例如下表所示:
鉴于公司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8%,不低于10%,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到。公司拟按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三期总量640.3万股的35%,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向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涉及股票数量为224.105万股。
二、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完成时点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前,则本次受让价格维持13.165元/股;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完成时点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后,则本次受让价格将调整为12.665元/股。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22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6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李志成、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刘鸿祺、侯爵、石孟国、史金鹏、方永城、刘丹阳、游家雄、邱宗义、林岳明、连晋阶,合计获授185.255万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38.85万股。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分配情况如下:
1、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前,受让价格为13.165元/股。
2、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后,受让价格为12.665元/股。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因参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