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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
(五)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浙文互联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浙文互联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0986 公司简称:浙文互联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利润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8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于2021年2月10日公开披露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详情可查看公司2021年3月9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浙文互联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D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孙彬、钮文婷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传 真: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kedabeijing.com
邮政编码:10000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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