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1-3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1-4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1-4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4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美好置业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67 证券简称:美好置业 公告编号:2021-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怡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高管限售股。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2,85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93%,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本公司认购“千为10号私募投资基金”,本金7,500万元,报告期内,根据《千为10号私募投资基金第一次清算报告》,本公司已收回清算款1,159.77万元;本公司认购“长安信托—稳健190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受益权9,000万份信托单位,本金9,000万元,根据《长安信托-稳健190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致委托人的函》,其市场流通及兑付均存在不确定性,面临本金亏损风险,信托计划自2021年1月26日进入清算阶段,截止报告日,清算尚未完成;子公司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泰舜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金34,200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赎回12,647.52万元,根据《投资者报告》,未赎回部分公允价值18,669.45万元。
依据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以上三笔委托理财计提减值准备1.9亿元,本报告期内对损益无影响。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道明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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