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按相关规定单独履行决策程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一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5日划至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49.6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004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相关公告。
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20,000.00万元银行存款向子公司中晶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相关公告。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675.1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735.3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39.76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675.1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021.70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其中现金管理余额合计0.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即“简化的追溯调整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