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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0年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以及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状况、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因均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能,故均在公司领取职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享受15万元津贴(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外部监事每年享受12万元津贴(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任职,领取具体职位薪酬,监事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和承担职能领取基础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等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申请人民币15亿元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66367_A01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31,648.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2,524,679.66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56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转赠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与公司财务规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交易类型、具体内容、用途与必要性、预计交易总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之日止。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AWL6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6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B1栋六层B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2.4295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库、 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 数据库服务; 数据库管理;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支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机电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除特种设备) ;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法定代表人:郑波

  创点数科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点数科总资产为485.07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万元,净资产为457.19万元。2020年度,创点数科营业收入为202.02万元,净利润为-39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创点数科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创点数科8.4175%的股权,公司为其首个也是第一大外部投资者,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的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创点数科经营正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创点数科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1、对于硬件产品,公司将进行市场询价,确保采购价格公允。

  2、对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法保证价格公允:(1)进行公开招标;(2)对比类似解决方案的定价情况,并参考相应市场实施案例情况;(3)参照公司过往研发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率以及税费率进行估算比较;(4)参照行业每人每天工资水平,乘以投入人天数,并考虑软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情况进行估算比较。

  四、 交易支付条款

  1、购买硬件设备: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个月后,未发生违约问题,支付合同金额最后的5%。

  2、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合同条款尚在商议之中。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运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交易总金额较小,占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独立董事及中介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采购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保荐机构的审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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