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1年税前薪酬方案
(一)2021年,公司将调整独立董事的津贴额度,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每人每年5万元,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相关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此次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最终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三)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最终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萌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以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且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4:00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部分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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