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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2、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拟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

  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 鉴于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等,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截至目前,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2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核保理公司为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4、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大炜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187室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TLX62T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中核资本持有中核保理公司100%的股权,为中核保理公司唯一股东。

  2、主要财务指标

  中核保理公司为2020年新设立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1,055.20万元,净资产40,024.6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80.26万元,拨备前净利润:1143.9 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等。

  2、本次保理业务授权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中核保理公司签订的《保理合同》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该项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与中核保理公司的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与中核保理公司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申请保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通过对本次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系为了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申请保理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6,491.55万元。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04,795,732.08元。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阶段和经营规划,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63,898,9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支付现金股利32,602,888.46元。公司2020年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2020年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220万元。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原则上与2020年度相同。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所披露薪酬审核意见》

  审议批准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所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董事黄敏刚先生、温新利先生、王子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关联董事黄敏刚先生、温新利先生、王子瑞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单笔保理业务的合作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关联董事黄敏刚先生、温新利先生、王子瑞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同意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309.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将相关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同意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提升能力为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五、七、九、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04,795,732.08元。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阶段和经营规划,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63,898,9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支付现金股利32,602,888.46元。公司2020年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预案,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及发展战略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6,491.5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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