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73,866,000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72,354,000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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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目前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如自密实商品混凝土、大体积商品混凝土、抗渗防水商品混凝土等。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公司拥有“环保型、规模化、自动化”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设计生产能力约480万立方米/年,是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首批授予“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的商品混凝土企业,有效提升了生产过程节能环保水平,实现了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标准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部根据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原材料采购,试验室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在水泥的采购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选择重庆市产品品质、供应能力排名前列的水泥生产厂商进行长期、深度的合作。同时,公司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数家水泥生产商作为备选,在水泥需求量较大且主要供应商难以满足公司需求时进行采购。
对于外部采购的砂石骨料,公司采取市场询价,同时比较质量和供应能力进行采购。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石灰岩矿山资源,在砂石骨料供不应求、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将逐步加大自产砂石骨料的供应量,实现自产砂石骨料替代外购砂石骨料。
对于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动态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其中的3-5家供应商长期合作。
2、生产模式
(1)商品混凝土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混凝土需求情况在每月月末制定各项目未来三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用货需求,生产部汇总客户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设立了生产调度中心,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质量检验;技术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机楼控制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部负责混凝土运输;设备部负责混凝土泵送。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
(2)砂石骨料生产模式
建材分公司负责砂石骨料生产的统一管理,组织矿山开采、砂石骨料生产;供应部根据砂石骨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向建材分公司提出砂石骨料供应要求;建材分公司根据供应部提出的要求组织砂石骨料的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运输部负责将砂石骨料运输至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通常约定当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供货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相关内容,公司业务属于 “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的鼓励发展的建筑行业。
1、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商品混凝土是目前世界上使用量最大、应用范围最广泛的基础性建筑材料,其需求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迅速。商品混凝土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2020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亿元,同比增长2.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制造业投资下降2.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全国房地产投资和基础建设投资合计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63.54%,较上年增加6.6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不完全统计,在产量方面,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混凝土企业商品混凝土产量为28.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89%;在价格方面,2020年年末全国商品混凝土均价为433元/立方米,较年初下降18元/立方米。
2、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直接影响商品混凝土的需求变化。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1号),重庆市2020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924个,估算总投资约2.72万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445亿元;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261个,估算总投资约1.13万亿元;重大招商项目100个,估算总投资约5,255亿元。其中,包括渝湘高铁、重庆枢纽东环线、渝黔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綦江恒大世纪梦幻城、巴南恒大新城、沙坪坝万达文旅城等房地产项目。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万亿,同比增长3.9%。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总投资额同比增长3.9%,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0%。
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0年1-12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7,570.1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不完全统计,重庆2020年末商品混凝土均价为380元/立方米,较年初下降50元/立方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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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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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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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9亿元,同比下降22.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增长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0.7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倩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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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商品混凝土销量53.6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84.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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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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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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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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