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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D436版)

  本次变更“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也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禾惠电子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变更“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正常实施,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莱尔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莱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莱尔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于2021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 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莱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莱尔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于2021年4月27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德莱特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并概述

  莱特尔的主营产品是防爆装饰一体膜、制程保护膜、TP模组保护膜等压敏胶膜,防爆装饰一体膜是防爆装饰产品的创新应用;制程保护膜具备和国际厂商竞争的技术实力,并已进入行业内知名大客户的供应商名单;制程保护膜产品性能成熟稳定;莱特尔生产的压敏胶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家电、消费电子、PCB 印刷线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 简称PCB)和FPC柔性电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简称FPC)制程等领域。压敏胶膜相比公司热熔胶膜产品,属于公司功能性涂布胶膜业务横向拓展的新兴业务,该业务所处行业市场发展规模大,下游领域已孕育出多家千亿市值的上市公司,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市场机会,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领域,属于公司战略性业务。其中,公司研发的应用于半导体市场的晶圆制程保护膜已单独作为募投项目投入建设和运营。

  公司为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以更好地拓展和服务压敏胶膜行业中的重要大客户,提高运营效率,把握更多市场机会,同时也为加强莱尔科技在功能性涂布胶膜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决定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莱特尔。吸收合并完成后,莱特尔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百安路北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伍仲乾

  总股本: 148,56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加工:连接器、连接装置等新型机电元件、电器配件、电子配件、电子绝缘材料及热熔胶膜,及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总额 387,281,798.32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1,106,741.47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594,279.86元, 母公司净利润18,010,118.14元。

  (二)被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莱特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吉祐村委会工业大道南1号之六附近

  法定代表人:梁德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加工:新型机电元件,电器配件,电子配件,电子绝缘材料,热熔胶膜、胶粘制品及表面保护材料,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半导体专用封装和屏蔽材料,显示器件专用特种材料,3D打印材料,紫外光绿色固化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软包装新技术研发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莱特尔资产总额15,387,690.24元,所有者权益12,669,449.07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36,028.46元, 净利润1,421,071.91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此次吸收合并莱特尔完成后,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由母公司莱尔科技承接,莱特尔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履行报告程序;

  4.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系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巩固并提升莱尔科技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并以此凭借研发创新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加速公司国际化进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莱特尔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六、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德莱特尔科技有限公司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更好地拓展和服务压敏胶膜行业中的重要大客户,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德莱特尔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56,069.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5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5,255,2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9.89%。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公司代码:688683                                           公司简称:莱尔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伍仲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织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丕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利润表大幅度变动的项目:

  金额:元

  ■

  合并利润表大幅度变动的项目:

  金额: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度变动的项目:

  金额: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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