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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2019年7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1,2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12.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 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1,2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1,36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发行对象: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 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3) 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327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19年7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2019年7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1,2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12.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 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1,2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1,36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发行对象: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 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3) 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327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19年7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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