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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接D301版)

  (上接D301版)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6,11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9,028,268.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6,558,30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未超过2020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6.64%,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做出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2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六章第五节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两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请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8,434,651.9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89,304,393.60元。

  2、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32.60元。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2017年7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7,000.00万元及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9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和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31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1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运用闲置资金9,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7日到期,本金9,000.00万元及收益920,958.9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3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1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02,465.7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556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11,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1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9,000.00万元及收益1,367,753.4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22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598,6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9月2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对公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将于203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上述期限内按需分次赎回。公司根据自己的需求于2017年10月18日及2017年12月22日分别赎回1,000.00万元,2018年2月22日赎回1,000.00万元,2018年12月26日赎回2,000.00万元,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已经赎回,全部理财投资收益1,176,958.91元已经到账。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53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本金7,000.00万元及收益7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55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75,178.08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非凡资产管理89天安赢第185期对公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2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438,904.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61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4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515(保本)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本金1,000.00万元及收益136,109.5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74,794.5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3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573,846.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10,000.00万元及收益1,764,109.5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18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31,863.0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5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8月20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13,095.8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6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19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319,342.47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7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55,3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60理财产品,该理财品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34,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1010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866,301.37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444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51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118,848,149.17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3,000.00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4,355,002.79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68,855.81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4,327,012.16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53,760.2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27,990.63元,手续费支出15,095.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的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9月29日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号698331968)、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号127902385910407)已全部注销。其中,根据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118,848,149.17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户于2020年5月14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2:主要系商业承兑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注3:主要系与履约义务有关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注5:主要系根据合同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增加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注7: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本期支付所致;

  注8:主要系合同负债增加导致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报告期型号产品大量交付导致收入增长所致;

  注2: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增值税增加,从而附加税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利息费用增加及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注4:主要系上期年底新增的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转入所致;

  注5:主要系较长账龄的应收款项本期回款导致坏账转回所致;

  注6:主要系较长账龄的合同资产本期回款导致减值转回所致;

  注7:主要系上年同期疫情专项捐赠,本期无发生所致;

  注8: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变动幅度不大,但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总额均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注2: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而上期新增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一系列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年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84,260,1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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