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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9,910.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08%,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担保审批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该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如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该授权将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原授权予以终止(具体详见202年 5月27日、2020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倍特建安基本情况

  (一)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二)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三)成立日期:2001年4月9日

  (四)法定代表人:祝庆

  (五)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六)倍特建安股权结构图:

  

  (七)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公司

  (二)被担保人:倍特建安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提供反担保情况

  如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前述担保,则倍特建安将在公司为其提供前述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将有利保障倍特建安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基于倍特建安具有偿债能力和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倍特建安的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9,910.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08%,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担保审批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3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6)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

  (8)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9)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全部系审计业务收入,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1996年加入本所,并于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7年,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本期审计费:人民币93.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以上费用系按照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和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收费标准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8.0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

  (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3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承接关联方零星应急工程施工项目及接受关联方保函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00万元,截止披露日已发生505.70万元。公司2020年同类别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1,642.03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正先生、李小波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园林)承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零星应急工程施工项目,仅为预计,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由于实际发生金额较小或交易模式发生变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的公司接受关联方物业管理服务、承租其房屋车位及承接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将不再纳入2021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高投集团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长期以来,高投集团经营规模较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二)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担保)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担保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倍特建安、空港园林承接关联方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零星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2、倍特建安、空港园林接受关联方高投担保提供的保函服务。该交易能有效减少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且相关费用将不会高于银行同类业务收取的服务费,参考市场同类业务平均收费水平。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交易对方资信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有待于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与合同相关方协商签订。 协议的签署、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生效条件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具有持续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所需,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3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7,736.57元。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793,723.3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349,261.22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2,142,984.54 元,不存在单项重大资产减值。

  二、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0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240,721.1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4,240,721.11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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