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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409版)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229,251.52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328,001,901.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4,456,489.05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发放情况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艺明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发起人股东名称发生变更及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92万股,预留授予48万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ISHENG WU(吴济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ISHENG WU(吴济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ISHENG WU(吴济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第二十项、第二十一项、第二十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2)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廖志勇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刘国栋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4、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76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8,220,754.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0,453,949.6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0,453,949.66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826,549.9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和上市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63,009,530.3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CDA5001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1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泽璟制药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泽璟制药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泽璟制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转D4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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