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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帐准备1,139.7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为1,139.76元。

  2、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帐准备1,453,137.95元,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297,336.61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00元,其他减少88,237.9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9,751,808.90元。

  3、2020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599,012.25元,收回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1,685,774.35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00元,其他减少208,759.2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7,024,036.41元。

  4、2020年度计提长期应收款坏帐准备1,075,800.00元,其他减少1,920,6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781,200.00元。

  注:上述坏账准备其他减少产生的原因系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83,987.00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 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黄振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725,841.36元,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2,912,701.21元。

  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94,96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陈岚女士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熊爱华投反对票,理由为:2018年-2020年现金分红比例均已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建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提高至“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更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二、四、五、八、九、十一、十二、十四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748号】。现将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概述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5,256.20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70% ;实现营业利润为9,97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6.15%;所得税费用2,960.5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56%。本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内蒙双奇的医药销售,而利润的主要贡献则来自于微生态制剂的营业利润、以及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0.56万元。

  2020年,公司上缴及代缴各类税费5,225.0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5.33%,其中:企业所得税2,863.82万元,增值税1,592.07万元,城建税111.45万元,个人所得税 321.53 万元,教育费附加47.76万元,房产税96.39万元, 土地使用税71.68万元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212,576.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97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8%。

  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情况说明

  1、2020年5月25日、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和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投资”)签订《关于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万泽热电公司向联泰投资转让汕头联泰8.2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5,23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汕头联泰8.25%股权,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联泰投资合计持有汕头联泰91.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此次股权转让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99.41万元。

  三、注入的优质医药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

  2019年,随着原有房地产资产的置出和内蒙双奇的置入,公司取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内蒙双奇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微生态制剂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金双歧”、“定君生”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连续多年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内蒙双奇的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盈利能力。内蒙双奇在2020年实现净利润12,753.04万元。

  四、本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五、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影响损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款项6,845.69万元,计入本年度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931.08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六、股东分红实施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9年底总股本491,785,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0年8月实施完成。

  七、年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2,576.91 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6,368.64 万元,增加3.09%。归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976.7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191.16 万元,增加5.48%。

  本年度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有:

  年末货币资金为39,474.5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835.5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西安新鸿业股权转让款及部分债权转让款所致。

  年末应收票据为4,808.6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346.08 万元;主要系12月加大客户回款力度,部分客户采取电子汇票方式回款。

  年末预付帐款为763.4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109.79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年末其他应收款为12,471.6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632.7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债权转让款所致。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874.94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74.94 万元。主要系本期长期应收款于一年内到期,故予以重分类所致。

  年末长期应收款为592.85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87.55 万元。主要系本期长期应收款部分于一年内到期,故予以重分类所致。

  年末固定资产为52,976.26 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15,448.81 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7,658.69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1,378.56万元,主要系设备合同已结算所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13,403.4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6,690.3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8.81%;非流动负债为46,713.0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1.19%。

  流动负债中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793.46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87.50 万元 。

  年末长期应付款556.35 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5,433.05 万元, 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35%, 流动比率为1.22, 产权比率为1.14。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5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8%,年末每股净资产2.03元。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基本上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 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认真行使监督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有关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六)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七)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八)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调阅公司业务资料等途径对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勤奋务实,履行了诚信和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1年工作的整体思路: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关注,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振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天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丽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30.46%,主要系本期偿还已到期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70.2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双奇”)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内蒙双奇融资租赁贷款已到期偿还,相应风险抵押保证金收回。

  4、开发支出期末比期初增加174.09%,主要系研发项目本期继续资本化,期末研发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95.47%,主要系根据合同预付工程款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4.75%,主要系偿还已到期借款。

  7、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预收的固定资产处置款已结算。

  8、合同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55.03%,主要系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34.03%,主要系本期计提一季度所得税费用,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61.55%,主要系内蒙双奇融资租赁借款已到期偿还。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87.70%,主要系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相应待转销项税增加。

  12、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款,超过股本部分结转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比期初减少32.57%,主要系部分控股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1.14%,主要系各子公司新增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5、其他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6.94%,主要系子公司政府补助收款减少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191.16%,主要系参股公司本期盈利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55.87%,主要系本期收回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转回相应坏账准备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39.97%,主要系本期收到供应商延期供货的违约金,上期无相关收款。

  19、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9.34%,主要系上期内蒙双奇向武汉及相关地区医院捐赠肠道微生态制剂产品“金双歧”,本期无相关支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中共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2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70元/份,预留80.00万份股票期权;共授予400.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325.00万股,授予价格6.85元/股,预留75.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9人,包括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公告编号:2020-071、072、2021-003)

  2021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29人调整至1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20.00 万份调整为 708.8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00 万股调整为319.00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公告编号:2021-007、008、009、010)

  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16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08.60万份,行权价格为13.70元/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7.80万股,授予价格6.85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告编号:2021-011)

  2、2021年3月9日、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8.25%股权转让给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8,86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告编号:2021-012、014、016)

  3、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受让关联人胡帆持有的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10%股权(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公告编号:2021-012、013)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黄振光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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