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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2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杨育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530034号审计报告。

  

  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比上年增加112.32%、103.79%、103.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上升了370.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上年底播虾夷扇贝受灾核销及减值2.9亿元,本年出售中央冷藏股权收益4,217万元,转让广鹿分公司海域及相关资产收益7,774万元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比上年减少45.08%、44.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国内外疫情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终端销售及物流运输等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行业营业收入均有所下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加653.58%、800%,主要原因为上年末净资产基数过低,仅为166.82万元,本年盈利导致增幅较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规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18,107,317.2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监事会认为: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的不利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部分消除。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玉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永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1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1,500万美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1,500万美元及15,000万元人民币的两项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大连轮船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大连永盛水产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各5亿元人民币最高额度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各5.3亿元人民币最高额度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中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新中”)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3亿日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美国波士顿

  法定代表人:杨瑜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食品贸易、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856.55万元,负债总计6,958.56万元,净资产为1,897.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5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62.84万元,净利润328.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8,878.22万元,负债总计6,709.09万元,净资产为2,169.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57%;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65.77万元,净利润253.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日

  注册资本:349145688港元

  经营范围:商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7,685.24万元,负债总计2,845.37万元,净资产为44,839.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22.04万元,净利润49.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47,954.36万元,负债总计2,863.81万元,净资产为45,090.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95.72万元,净利润194.9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乡后海村

  法定代表人:董娜

  成立时间:2003 年2 月27 日

  注册资本:20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产品及其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水产品购;农副产品、五交化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2,426.59万元,负债总计23,945.24万元,净资产为-1,518.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7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59.95万元,净利润-3,870.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22,714.64万元,负债总计24,465.31万元,净资产为-1,750.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7.71%;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9.45万元,净利润-232.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保税物流园区振港路3-1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董娜

  成立时间: 2008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 6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不含专项),水产品、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993.66万元,负债总计5,426.05万元,净资产为3,567.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33%;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64.72万元,净利润-1,478.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8,866.76万元,负债总计5,407.88万元,净资产为3,45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99%;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26.15万元,净利润-108.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俚岛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0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水产品、罐头、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经营备案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9,412.39万元,负债总计5,780.34万元,净资产为13,632.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78%;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65.13万元,净利润1,071.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9,431.57万元,负债总计5,807.90万元,净资产为13,623.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89%;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56.18万元,净利润-8.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新中日本株式会社

  地址:东京都涩谷区惠比寿4丁目27番7号

  法定代表人:东山岚

  成立时间:2008年2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日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水产加工品,农畜品,农畜加工品,饲料,皮革制品的进出口及国内加工,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及进出口;电器产品,电子产品,通信机械,医疗机械的销售及进出口;机械,机械品牌,机械工具的销售及进出口;衣料,化妆品,美容用品,室内装饰品,家具,照明器具,厨房器具,日用品杂货,办公用品,工艺品的销售及进出口;药品,外用药,营养食品,饮料,酒类,食品添加剂,化学原料及制品的销售及进出口;包装资材的销售及进出口;渔具,渔网,船只的销售及进出口;饮食店;印刷及印刷物的加工;电脑用出入力账票的制造及销售,及进出口;电算的外包业务;电算的数据处理业务;集成电路设计及制造及销售;电脑软件的开发及销售;电脑系统导入的咨询及电脑操作人员的派遣业务;电脑设备,电脑的周边设备及损耗品的销售;残次商品的采购,销售;及以上各项所相关的一切业务。

  股东: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0%,株式会社吉野家持股10%。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616.80万元,负债总计2,341.76万元,净资产为1,27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5%;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6.98万元,净利润132.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计3,267.10万元,负债总计2,027.89万元,净资产为1,239.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07%;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7万元,净利润42.9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债权人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上述拟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目前经营情况与销售渠道稳定,货款回收有保障,具备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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