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华英农业”变更为“*ST 华英”,股票代码仍为 002321。

  3、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华英农业”变更为“*ST 华英”;

  3、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后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321;

  4、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起始日:2021年 4 月 30 日;

  5、 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但上述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很少且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被冻结的账户不是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 年 4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1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未能全面、客观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公司面临的风险,但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已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并将尽快完成整改,确保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将积极落实整改,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法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学习并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努力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2、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解决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六稳、六保”指示要求,竭尽全力、想方设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运转。首先,全力做好各环节增收节支工作,大幅度压缩非经营性开支及费用,通过减员降费、挖潜增效等措施,确保公司高效运作,同时保持公司管理层、核心管理团队及员工的稳定。其次,通过盘活公司及子公司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及金融部门支持,以保证目前公司对生产经营流资需求。第三,公司将利用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把重点放在企业利润增长上,并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把效益做到最好。最后,积极推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协助公司解决流动性紧张的局面,使公司尽快提升整体产能利用率。

  (2)其他应收款的解决措施

  在支持合同养殖户新建养殖场以及养殖场的环保排污升级、帮助其提升养殖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公司养殖端业务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合同养殖户的应收账款。下一步,公司将在养殖设施建设和维护、养殖技术、投放和回收政策、激励措施等方面继续大力支持合同养殖户,提高其经营实力、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大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

  (3)诉讼及预计负债的解决措施

  1)对外担保事项。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所述华英农业以自身名义为外部个人担保金额169,211,940.71元。上述个人均为与公司合作的大场养殖户,与公司有着多年良好的商品鸭养殖合作关系,具有较好的信誉和经济实力,公司因担保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将积极维护与大场养殖户的合作关系,督促上述大场养殖户按约定及时还款,同时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情况。

  2)诉讼事项。关于诉讼事项,公司已责令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团队积极应对,继续与原告方就涉诉事项进行友好沟通协商,力争请原告撤诉,以最大限度维护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3)有息负债违约事项的解决措施。1、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把重点放在盈利强劲的业务上,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把效益做到最好,增强自主造血能力和债权人信心;2、公司将积极与各个债权方沟通,力争达成和解协议;3、积极推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加投入,尽快帮助公司解决流动性紧张的局面。

  3、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公司及董事会积极组织核查及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将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核算的审核控制,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准确。同时,公司将强化对长期资产入账的审核控制,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准确。    (2)公司将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增强执行力,并要求全员加强学习,提高法律和风险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3)积极开展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债务逾期问题。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志峰

  电话:0371-55697517

  传真:0371-55697519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

  电子邮箱:hua_ying_group@126.com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2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将 2021年审计费用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内容与亚太所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工商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600余人,注册造价工程师30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苏州等地拥有26家分所。亚太(集团)总部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所业务领域涵盖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 人员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2、项目成员信息

  (1)主要负责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胜林

  马胜林,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6 年。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亚太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 20 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操

  曲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业务,从事证券业务 5年,至今负责过多家国有企业及新三板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具备审计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永元

  陶永元,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业务,参与了大量国企审计、政府融资发债、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1.46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2.71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5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2家、专用设备制造29家、商业服务业25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家),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869万元。

  (四)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7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6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六)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 收费,预计和 2020 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亚太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亚太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该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本次拟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事项

  公司于2017 年 8 月 26 日与自然人宋长峰及河南鸿源鸭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鸭业”)签订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协议》,三方共同出资设立郑州华英鸿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鸿源”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6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81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鸿源鸭业以现金出资 3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宋长峰出资 464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9%。首期实缴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10 万元,鸿源鸭业出资 200 万元,宋长峰出资 290 万元。鸿源鸭业承诺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合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的情况下,每年度经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包括其它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在利润补偿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果当年经审计确认合资公司实际完成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由鸿源鸭业承担现金补足义务。宋长峰对鸿源鸭业承诺的合资公司业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0年度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英鸿源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09.55万元,未达到上述《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协议》中鸿源鸭业对华英鸿源2020年度业绩的承诺。

  三、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华英鸿源主要产品冻鸭全年平均售价较2019年大幅下降,加之产能利用率低、固定性费用分摊过大,导致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2017 年 8 月 26 日与宋长峰和鸿源鸭业签订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协议》,积极要求鸿源鸭业尽快承担1909.55万元的现金补足义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郑州发展管理中心(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财务情况,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过不断的完善和修订,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但在筹资及投资管理等有些方面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就出现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和关注整改的落地。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等审计工作中,该所及其审计人员工作严谨、客观、公允。因此,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消除制定了具体整改计划,《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的各类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公司及时消除当前内部控制中的缺陷,公司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后续执行,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及其影响;同时,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深刻反思,并进一步加强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董事会已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继续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有效措施完全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