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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处理,除此外,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相关信息,预计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文件要求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特别决议事项: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6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第5、6项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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