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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D71版)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转D71版)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增加所致;

  (2)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回投资及报告期子公司新华龙大有增加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外币资产因汇率变动增加汇兑收益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总经理就2020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1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0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025.7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YPERLINK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琲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监事会就2020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定期报告并认为: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1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0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025.7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9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 2020年度计提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227.65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10,788.77万元。

  其中,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9,050万元,系对霍尔果斯贰零壹陆借款的计提。报告期初处置原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贰零壹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形成26,000万元的债权,报告期收回本金7,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欠本金19,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借款时间于报告期内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050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6,787.5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测试,应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累计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合计8,485.67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7,631.08万元。其中,钼板块由于钼产品原材料、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冲击,市场价格走势向弱,计提存货减值5,697.30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4,842.70万元。影视板块报告期末对影视作品按单个项目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2,788.38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2,788.38万元。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钼精矿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判断下属全资子公司西沙德盖拥有的钼矿采矿权存在减值迹象,并委托黑龙江省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沙德盖苏木西沙德盖钼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寰诚评报字〔2020〕第063号),评估价值为35,038.33万元。公司根据评估结果,2020年半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5,999.29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采矿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3,241.49万元,为谨慎起见,公司再次委托黑龙江省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沙德盖苏木西沙德盖钼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寰诚评报字〔2021〕第001号),公司采矿权于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4,737.03万元,高于账面价值,根据会计准则本次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4,628.6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0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025.7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内控委同意《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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