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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651                                                  公司简称:飞乐音响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利润表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1-03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1-035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文女士主持,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1-036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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