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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63751               债券简称:20闽高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黄晞女士、监事沈锦洪先生和方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监事陈建忠先生、黄开青先生和叶国昌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陈建忠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保证分红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274,440,000.0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长期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全文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忠先生、高莹女士、余根华先生、叶国昌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沈锦洪先生、方晓东先生、黄开青先生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20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陈建忠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干部,福建省交通厅基建引进处干事、科员、计划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资处副调研员、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莹女士:198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高级经理,兼任四川成渝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

  余根华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福州市公路局设计室财务,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处副主任、主任,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法律和审计事务处)副处长。

  叶国昌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州港务局劳动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福州港集装箱公司劳工科科长、团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经理,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现任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职工代表监事

  方晓东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日报社编辑,福建经济报社总编室副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现任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职工监事。

  沈锦洪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上杭公路段副段长,福建省上杭公路分局局长,龙岩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龙岩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现任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黄开青先生:1971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工程处助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养护处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1-006

  债券代码:163751              债券简称:20闽高01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2021 年1月1日。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中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变为了单一的计量模型,即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承租人按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对2021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租赁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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