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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金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祁荣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87.07%,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80.16%,主要系本期采购增加预付款所致。

  3、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5.09%,主要系项目采购材料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1090.33%,主要系本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9.29%,主要系本期投资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64.03%,主要系本期以应付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9.99%,主要系公司在年初集中支付所致。

  8、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35.05%,主要系收到较多的项目预付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8.95%,主要系上年末计提人员工资、奖金等在本年度发放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4.66%,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73.01%,主要系长期借款于一年以内到期增加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30.56%,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期末较期初增加87.39%,主要系本期开展的项目较多收入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期末较期初增加75.48%,主要系本期开展的项目较多成本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43%,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6、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5.38%,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0.20%,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较多所致。

  18、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3.66%,主要系本期收到社保补贴及个税返还减少所致。

  19、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20.34%,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1.03%,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较多所致。

  2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6.4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收入减少所致。

  2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9.97%,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支出减少所致。

  2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4.13%,主要系本期收到项目工程款及预付款较多所致。

  2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项目采购款较多所致。

  2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1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较多所致。

  26、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60%,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所得税较少所致。

  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6.38%,主要系 支付的各项保证金、代扣代付款项等减少

  所致。

  2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8.64%,主要系本期收到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9、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7.81%,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较多所致。

  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2.54%,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3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3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45%,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较少所致。

  3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8.76%,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的借款较少所致。

  3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5.3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利息较多所致。

  3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三个月以上到期的与筹资相关的其他货币资金净

  增加额减少所致。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65.91%,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26,415.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 010060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1、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本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6,226,415.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33,773,584.92元。2、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55,262,527.83元(其中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696,707.08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5,262,527.83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555,262,527.83元(其中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696,707.08元)。3、截至2021年03月31日,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555,262,527.83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696,707.08元)。4、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1,494,093.88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696,707.08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3),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时间错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内容: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33)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证券部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日前提交;

  3、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人:冯凯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 “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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