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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18                证券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0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海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煜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9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8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名,实到5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1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2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代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7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北京海泰克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泰华”)签订了《心电监测设备及服务底价销售总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

  东方泰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签订代理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伟

  注册资本:4,585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4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10号B座六层西侧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总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影视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销售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Ⅱ类医疗器械;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泰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东方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海泰克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及服务内容:TKECG-H01单道心电记录仪;礼品类产品服务:一年期VIP服务,包括:全年不限次测量结束出具医师分析结果,全年不限次紧急心电预警20次动态心电图报告,制定个性化测量计划测量计划提醒服务。

  3、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代理到期后视双方合作意愿续签代理协议。

  4、代理条件和权益:除已有京东自营销售平台外,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及服务底价销售全国市场唯一代理商,发展的其它代理商均需通过乙方窗口招商;通过乙方发展的用户在今后的服务费续费,甲乙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具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用户续费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代理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先机,积极开拓医疗器械业务领域,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由于本次代理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心电监测设备及服务底价销售总代理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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