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93,360,513.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利润分配总额为921,915,054.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56.8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推行“BesTV+”流媒体战略业务的发展,需要通过对版权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来实现未来版权业务发展与会计核算的更好匹配。为了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实际,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拟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现行版权摊销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背景

  现行公司版权会计估计系2011年制定,由原百视通(SH.600637)即本公司前身施行,在2015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该版权会计估计政策延用至今。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在2020年10月正式启动“BesTV+”流媒体战略,开展了全新的“百视TV”流媒体平台的业务。“百视TV”流媒体平台(该业务主体)主要针对个人用户的互联网产品,与公司原有以百视通IPTV为主体,服务于电信运营商的以内容和播控为主的传统大屏端业务有着本质不同。

  百视TV流媒体平台可以依靠大数据技术实现对用户“千人千面”的识别和智能推荐,并根据用户历史消费偏好进行画像,通过精准推送用户画像的相关内容,来满足其消费需求。具体到影视剧的内容运营层面,流媒体平台主要依靠百视TV运营侧对其“版权库”的各种片源进行按需打磨和不断利用来实现精细化运营,而不同于传统渠道基于简单区分片源热度或者“新旧”而作投放的运营。

  在上述百视TV流媒体平台上,用户的使用习惯和平台的版权运营、消耗方式都较公司传统大屏端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在该模式下,版权运营使用趋于均衡,因此,百视TV流媒体平台的版权会计核算采用直线平均摊销方式更加合理有效。

  公司进一步区分影视剧版权的新老片源,分别根据不同平台的运营与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摊销方法,即新片源的传统大屏业务版权维持原有的分段加速摊销方式,其余情况统一采用上述的直线平均摊销方式。

  公司通过上述版权摊销的会计估计变更,可以使财务报告更好地反映公司未来业务及平台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实现业务发展与财务会计的动态匹配。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公司在对标行业上市公司相应版权运营模式后,基于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版权摊销方式的梳理,主要对以下流媒体产品的版权、含有转售权的版权的摊销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明确含转售权版权的摊销规则;

  (2)对无转售权的影视剧版权区分新片源和老片源,新片源在原有非流媒体平台的既有加速摊销方式维持不变,在流媒体平台按照受益期限内直线法进行平均摊销;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未来适用。

  拟变更后的版权会计估计政策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由于版权市场和价格波动无法事先预知,以及公司版权采购的类别结构难以确定,该会计估计变更对于公司2021年的新增版权影响,目前无法准确预估。

  对于存量版权的影响,以2020年底受益期内的存量版权为基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1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增加约801万元,年末所有者权益增加约801万元,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其所获取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动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不超过4万元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选择自首次执行日(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影响

  按照准则要求和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此项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核算并披露,公司不对历史同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因此,新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其所获取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公司子公司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文广集团持有的上海炫动汇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股权。该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